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切實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努力緩解我區農村衛生人才緊缺狀況,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5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5]3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今年實行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員招生(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承辦院校
由浙江中醫藥大學承擔預防醫學專業培養任務。
二、招生計劃
面向具有臺州市路橋區戶籍并參加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學生,定向培養預防醫學專業本科生4名。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三、招錄與招聘
本次定向培養預防醫學專業人員,實行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對本區戶籍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招聘)。高考錄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照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預錄取名單發至區衛生局。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將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定向培養計劃。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并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由區衛生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四、學習費用補助方式
經學校錄取并已簽訂就業協議的預防醫學專業定向培養本科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由區財政按不少于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定向培養生回路橋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并經見習期考核合格(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后方可領取補助。
五、就業與待遇
2020年當年不能畢業的考生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相關待遇。定向培養生2020年正式畢業后當年不回區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
2020年當年取得畢業證書的定向培養生正式畢業后,須回區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在正式辦理聘用手續前由人事、衛生主管部門進行人員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戶籍在農村的須辦理“農轉非”手續。經考察符合錄用條件的,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實行見習期一年,期間執行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工資福利政策。
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受聘者應在一年內須取得醫師資格,否則延長轉正定級,如果二年內未取得醫師資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予以解聘。定向培養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六、咨詢電話
區衛生局:0576-82588210
本通告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關于開展2015年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員招生(招聘)的通告
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路橋區衛生局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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