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型企業,在進入發展正軌前,面臨的挑戰和壓力非常大。企業組織架構、系統流程、職責分工都不清晰明朗,需要安排落實的事情繁瑣復雜。在這個階段,“各司其職”顯得尤為重要。
每個人在清醒的時候,都明白“各司其職”的重要性和正確性,問題是:在很多時候,尤其是在創業型企業里,我們在實際工作中都有意無意淡化、弱化“各司其職”,最終鬧得大家分工不明確、職責不清晰,企業發展停滯乃至退后。
要想解決這個問題,真正實現“各司其職”,讓企業有個良好健康的發展環境:
第一:分工明確。
創業型企業,從創業之初起,就必須明確各主要成員的分工。這是最基本的一點,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點。
創業型企業一般都有一個分工,但是很多時候,這種分工都是不明確的。創業型企業最常犯的錯誤是:每個人都關心營銷,每個人都在抓營銷,每個人都要對營銷進行“指點”、“評價”、“考核”。因為大家都明白:“營銷”就是“業績”,而“業績”是企業生存發展的生命線;恰恰創業型企業在創業之初,最欠缺的就是“營銷業績”,所以每個人都很重視“營銷”,每個人都要插上一手。
這種心情,我們能夠理解;但是,這種“眾人全部都來抓營銷”的行為,實際上就決定了營銷是“多頭管理”,營銷沒有人真正具體負責了,也沒有人會愿意承擔“營銷業績”的總被考評人!在這種情況之下,企業的營銷實質上是處于癱瘓的狀態,只有自然式銷售。
筆者曾參加過某創業型企業的半年度工作會議。結果,該企業的五位股東,每個人都在大會上,對營銷、研發、制造、行政、人事、財務等工作進行“總體評價及打分”。事實上,這五位股東在企業內部各有分工,有的掛職企業董事長,有的掛職總經理,有的掛職營銷總監,有的掛職技術總監,有的掛職行政人事總監……看上去分工很合理,但是通過這次會議,就可發現企業內部分工極其不明確,所有人都在扮演著“總經理”的角色!
這種分工導致的結局就是:該企業經營始終進入不了正軌,五位股東每天廢寢忘食想找出問題的“癥結”,讓企業進入良性發展,結果卻一直不理想!
按筆者的理解:這樣的分工,企業能夠進入正軌,那才是不正常的——因為企業根本沒有明確分工,主要成員都是在“內耗”!
當然,現在該企業已經初步進入正軌了——因為在殘酷的現實面前,企業五位股東最終“忍痛”實行“壯士斷腕”手術——每個人明確分工,每個人只負責好自己的那塊工作。經歷了一段時間的“陣痛”后,企業經營開始正常了。所以,分工明確是極其重要的。
第二:各盡其責。
與“分工明確”相輔相成、一脈相承。每個主要成員,各自有一塊負責的工作,那么就需要各人將各自的工作完成好,不能掉鏈子,拖整個企業發展的后腿。
比如說:企業的營銷總監,他就需要對企業的產品定價、營銷策略、銷售業績、銷售團隊管理總負責,通過各種營銷的方式方法,實現銷售業績的提升和增長,為企業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利潤來源。
同樣,企業的人事總監,他就必須對企業人事招聘、管理、考核、薪酬設置、社保等相關工作全權負責。在這里,筆者補充一下:企業員工的社保問題非常重要,企業人事總監對此必須高度重視,并且專業研究,否則會使企業承擔巨額社保成本。
依次類推,每個主要成員都有一個非常明確的分工,同時每個主要成員的職責、權利、義務都很清晰,每個主要成員都能做到“各盡其責”,這樣企業的發展才會良性、持續。
第三:干了再說。
創業型企業基本上都會碰見這種情況:創業成員,以前所從事的工作與現在創業所負責的工作(分工)有一定偏差。比如,營銷總監以前從事快速消費品銷售,現在從事耐用消費品銷售;技術總監以前從事金融行業的軟件開發,現在從事財務管理軟件的開發……諸如此類的情況,比比皆是。
在這種情況之下,不少創業型企業就希望這些創業成員、尤其是轉行過來的創業成員,盡快熟悉這個新的領域,然后才開始劃分工作。
乍看上去,這個思路很正確;但事實上,這很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和員工工作的開展,因為創業型企業沒有那么多的“時間”,我們必須牢牢控制住我們的“時間成本”。
筆者認同這種觀點:邊干邊學邊提高,干了再說!
鄧小平同志提到“實踐出真知”,筆者認為這句話對創業型企業來說,更是如此。
筆者一位朋友,從事傳統行業營銷10多年,后轉行去做it營銷,與幾個志同道合的朋友一道創業。結果,前面兩個月,筆者的這位朋友快郁悶死了,因為其他幾個創業成員認為他必須先熟悉it行業,然后才能真正具體負責營銷;而在這兩個月內,其他幾個創業成員(都是技術類或行政管理類人員)兼顧著營銷工作,搞得銷售一團糟,月度工作總結時還讓他來“背書”,他覺得非常冤枉和委屈。后來,在他的強烈要求下,企業同意由他直管整個銷售,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邊干邊學邊總結提高,不但自己很快熟悉了it營銷,而且企業的銷售業績也蒸蒸日上。
筆者另外一位朋友,以前一直擔任某中央級媒體的編輯,后來擔任某貴金屬企業的營銷總監,也是在實踐中快速成長起來的,現在企業年銷售額已突破6億!
所以,干工作,干了再說,不能冀望于先學會了再來干!
第四:一官一職,一職一官。
簡單的說,就是“一個職位,只有一位負責人;一個員工,只有一個職位”。
創業型企業在創業之初,由于人手有限,“一人多職”,“能者多勞”。但是,隨著企業發展,企業必須對員工的職責、分工更加明確、唯一。每個主要成員,就是負責某一塊的工作,不能讓一個成員同時負責多個、尤其是多個不相關的工作崗位。分工必須明確、細化。
大多數企業對“一官一職”,都比較認可,也容易落實;但是,很多企業在“一職一官”方面容易犯大錯誤。
比如說:某創業型企業,事業才剛剛有點起色,主要創業成員的七大姑、八大姨、同學朋友就開始想“加盟”企業。好吧,你說加盟是好事,問題是他們進來之后,具體干什么工作,擔任什么職位?這個可是很麻煩的一件事情。
筆者一位高中同學,擔任某創業型企業的營銷總經理,經過半年多的苦難日子,終于將企業的銷售拉入正軌,企業開始每月贏利。這時,占據最大股份的企業總經理的親弟弟看到企業發展形勢不錯,就主動提出加入。總經理覺得這是好事,“上陣親兄弟”,就將這個弟弟給招進來了,并且安排擔任營銷副總經理;由于企業規模還很小,這個營銷總經理和營銷副總經理實際上也沒有辦法進行具體分工,結果就開始產生“內部爭斗”。筆者的這位高中同學在三個月后,選擇了退出;隨后不到半年,原本經營形勢看好的企業也關門了。
上面的案例,我們可以理解為“家族企業”對原本志同道合創業企業的危害性,同樣也是“一職多官”的天然弊病!所以,“一職一官”是必須要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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