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潮州市支持企業穩崗留工工作措施>的通知》(潮人社通〔2022〕3號)精神,規范和明確各政策項目實施和辦理要求,現就相關補貼項目進行解讀,并明確資金申領辦法。
一、企業招錄新員工補貼
申請條件及標準:對我市企業直接招用首次在潮州就業的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1個月以上的,給予800元/人的補貼。
申請材料:企業招錄新員工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1)、新招就業人員花名冊(附件2)、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銀行賬戶。
以上申請材料各一式三份。
申請核發程序:有關企業可向所在地縣、區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除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外,還應核驗相關人員參保記錄(是否第一次在潮州參保),縣、區人社部門審核后匯總報市人社局(市直企業由市就業局受理審核),由市人社局審定通過后按規定將資金撥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補貼申報應在滿足申請條件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職業介紹補貼
申請條件及標準:對推薦勞動者到我市企業就業的本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實現穩定就業滿3個月(繳納社保滿3個月)人數給予800元/人的職業介紹補貼。(同一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
申請材料:職業介紹補貼申請表(附件3)、職業介紹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4)、身份證復印件、被引進人員簽名確認的職業介紹推薦信或用工企業出具的確認函、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銀行賬戶。
以上申請材料各一式三份。
申請核發程序:補貼資金由服務單位向所在地縣、區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除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外,還應核驗相關人員社保情況(是否已繳納社保滿3個月、是否存在重復享受),縣、區人社部門審核后匯總報市人社局(市直企業由市就業局受理審核),由市人社局審定通過后按規定將資金撥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補貼申報應在滿足申請條件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
三、其他事項
本申領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本申領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山對口幫扶潮州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山對口幫扶潮州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3月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